杭州市机械行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(修改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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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机械行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(修改稿)
* 来源 : * 作者 : admin * 发表时间 : 2018-01-21 * 浏览 : 0

杭州市机械行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(修改稿)

第一条  根据《杭州市机械行业协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和目前协会财务状况,为合理收缴会费,保障协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,对《杭州市机械行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》修订如下。

 

第二条  会费收缴范围

杭州市机械行业协会会员。

 

第三条  会费收缴标准

理事长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4万元;

副理事长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;

理事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;

会员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。

 

第四条  会费缴纳办法

1.本协会会员单位,以及经会员大会和理事会选举为理事单位、副理事长单位、理事长单位的,即分别按照以上标准缴纳会费。

2.每年第一季度前由协会秘书处向会员单位发出《缴纳会费通知书》,会员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及时足额将当年会费汇至协会指定账户。

3.协会秘书处财会人员对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登记入账,并开具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,及时交付给缴纳会费单位。

4.新入会的会员单位,于批准后1个月内根据《缴纳会费通知书》缴纳会费。

 

第五条  会费用途

1.全体会员大会、理事会以及各种专业会议和有关活动的经费补贴;

2.协会业务活动经费;

3.协会常设机构办公经费;

4.协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工资、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;

5.协会会刊、网站、编印资料及通讯和交通经费;

6.协会办公用房租赁费;

7.协会的其他经费支出。

 

第六条  会费管理

1.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;

2.设立专门财务人员,建立经费收支账目,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,制定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;

3.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,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协会监事的监督检查,每年进行财务审计;

 

 第七条  本办法自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。